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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一个自由选择的场所
引用本文:毕泗建.语文课堂:一个自由选择的场所[J].当代教育科学,2007(5):109-110.
作者姓名:毕泗建
作者单位:山东泰安一中
摘    要:人具有自由的本质。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自由是人的本性,人的自由在于不服从上帝和任何权威,也不受任何自然和社会的约束,自由主要是选择的自由,自由就是责任,自己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根据存在主义的观点,教育应以个人的自我完成为目标。教育应当维护个人自由,帮助个人进行自我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因此,在语课堂上,教师的作用不是控制学生,而是使他们能自由地做出选择,并追求他们所感兴趣的东西。实际上,给学生多少自由,也就意味着给学生多少责任。这能在本质上激发学生学习语的热情,让最令人感兴趣的、有浓厚人关怀色彩的语课回归自我。尤其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如果让他们一个个违背常情,老气横秋,没有少年人的蓬勃生机,显然是有悖于他们的心理结构的,因为人生来就是自由的。福禄培尔认为,“在良好的教育、地道的教学和正确的训练中,必须和应当由必然唤起自由,法则唤起自觉,外来的约束唤起内在的自由意志,外来的仇恨唤起内在的爱。……在压制否定一切、贬低一切以及重负压人和普遍化的地方,在严厉和刻薄引起反抗和虚伪的地方,任何教育、训练和教学的作用便遭到破坏。”第一段]

关 键 词:自由选择  语文课堂  青少年时期  学生学习  场所  个人自由  存在主义  人的本性
文章编号:2421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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