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最好把我儿子毙了”──14岁少年父母致信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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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案例二 “最好把我儿子毙了”──14岁少年父母致信公安局[J].少年儿童研究,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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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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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公安局领导:我的儿子张某,因杀人被公安局抓获。我们作为家长,首先感谢公安机关的全体同志把张某抓获,为民除害,为受害人伸冤,为社会除一大害,我们拍手称快。张某这一祸害绝无人性,他所犯的罪行是罪该万死,就是千刀万剐也不过分。我们家长对张某绝无半点同情之心。为死者马宁报仇雪恨,为安慰死者家属,为平民恨,我们要求对张某从重判决,最好把张某实行枪决。最后我们全家再一次对公安局全体公安人员表示真心感谢!父:张×母:刘××这是日前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武警支队收到的一封《请求书》,信中所说的张某年仅14岁,他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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