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就是“言语课”──世纪之交话“语文”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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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维鼎.“语文课”就是“言语课”──世纪之交话“语文”之三[J].湖南教育,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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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维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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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电力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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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具论”将“语文”视为“语言文字”、以引出“工具性”,又将“语文”看作“语言文学”,再引出“思想性”。将“语文”看作“语言文字”或“语言文学”,既违反当年改“国文”、“国语”为“语文”的原意,也不符台“语文课”的实际情况,因此“工具论”在“名”与“实”两个方面都是不真的判断。由此,我们可以认定,对“语文”本体的正确认定是研究其性质的前提。1963年,叶老在《认真学习语文》’、一文中写道:“什么叫语义Z平时说的话叫门头语六,写在纸面上111【K面语S。把门义语。>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帅吾义。”问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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