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南粤新闻界及演艺界又掀巨澜。轰动全国的“10万元征婚”事件的女主角——广州艺员李怡青,以“侵害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南方日报》推上了被告席。 1999年3月17日,这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是无耻的征婚骗局?还是蓄意的侵害名誉?是恶毒的人身攻击?还是正常的舆论监督?这真是一起难倒法官的新闻官司。 法庭上,双方律师舌战一天,精彩异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战况”之激烈、刺激,不逊色于任何一部叫座的商业片。 由于实在无法找到涉及到新闻方面的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在全国更无判决此类案件的先例可循,所以,法官们无法在当日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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