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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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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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2004年全省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教育阶段招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就近、小学毕业即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一些地方由于学校布局和人口分布等特殊原因,需要全市统筹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初中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和改制学校)不得提前单独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国家和省备案的外国语学校,确需提前单独招生的,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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