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理顺三类关系实践和谐社会
引用本文:卿洪禹.理顺三类关系实践和谐社会[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26(10):200-203.
作者姓名:卿洪禹
作者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永州,425000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需要政府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政府在处理国事社会生活关系时,以国家为中心,通过民主法治的方式,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和谐。政府在处理民事社会生活关系时,以私人为中心,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弘扬诚实信用的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大众的力量,促进民事主体间的和谐。政府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以自然为中心,通过可持续开发的方式,贯彻生态平衡的理念,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国事社会生活关系  民事社会生活关系  人与自然的社会关系  民主法治  意思自治  可持续发展
文章编号:1007-1792(2006)10-0200-04
收稿时间:2006-05-12
修稿时间:2006-05-1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