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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加强民办学校管理
摘    要:近日,省教育厅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出规范审批学校、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过程的监控机制,依法实施年检。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理;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社会信誉好的民办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关 键 词:民办学校管理  省教育厅  办学指导思想  办学行为  民办中小学  招生行为  教学行为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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