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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函中的一个引理
引用本文:
陈寿元.关于实函中的一个引理[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1987(4).
作者姓名:
陈寿元
摘 要:
众所周知,对等关系有下面性质:没A~B,A_1~B_1,如果A∩A_1=ф,B∩B_1=ф,则A+A_(1)~B+B_1.我们自然会想到是否有下面的性质?设A~B,A_1~B_1,则A-A_1~B-B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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