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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外臣”和“属国”问题
作者姓名:尹湘豪
摘    要:拙文说:“‘外臣’国的情况同文、景以前的‘内诸侯,国相同。(不过法律比较落后)”,又说,“汉代的‘外臣’是与‘内诸侯’相区别的名词”。陈庸龙同志认为,这在提法上是前后矛盾的。依我看来,两种提法并不矛盾。拙作已经指出:“外臣”国和“内诸侯”国之间有“异”、有“同”。“在文、景以前的‘内诸侯’国,其国王要受封,不能称帝,自丞相以下的官吏由国王任命,有自己的法律”。在这几点上“外臣”国和“内诸侯”国是相同的,如果没有这几点相同,则一、西汉政府争取南粤和朝鲜等国作为“外臣”国,便没有多大意义了;二、南粤和朝鲜等国也不愿意成为“外臣”国了。它们的“同”,不仅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争实,而且饶有奥妙的作用在内。“外臣”国和“内诸侯”国除了“同”之外当然还有“异”。这里所说的“异”,是指法律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文化不同。我的两种提法在具体内容上各有所指,是不矛盾的。在“属国”问题上,陈同志只承认西汉的“属国”是行政组织,而不承认它是行政区划,认为《汉书·地理志》没有把“属国”列为郡一级的行政区划,也不是班固的遗漏。对此,我有如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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