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1动态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日前,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下称"管理标准")并启动实验区工作。管理标准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为了检验管理标准提出的92条要求是否符合地方实际,教育部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等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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