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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说明
摘    要:997年5月,我省自考委曾就自学考试免考问题做出了规定,标题为:《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免考课程实施细则》。为了便于考生了解,下面将该文的主要条款1—9条以及我省目前执行《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办法和规定刊登如下:一、《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第一条至第九条第一条 免考范围: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条 自学考试的公共课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公共课)、中国革命史、高等数学(一)、大学语文、公共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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