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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法律思维 提高职业能力——以开放教育《法律文书写作》课为例
引用本文:何建辉.培养法律思维 提高职业能力——以开放教育《法律文书写作》课为例[J].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9(2):73-76.
作者姓名:何建辉
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陕西渭南714000
摘    要:法律文书写作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基本功之一。法律文书是法律思维的成果;法律语言是法律职业者解决纠纷,进行意见交涉的工具,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文书要增强说服力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法律文书写作教学,要围绕上述问题,充分利用开放教育的丰富资源,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强化其法律职业能力。

关 键 词:法律思维  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语言
文章编号:1008-4649(2007)02-0073-04
修稿时间:2006-09-05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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