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企业破产清算中的风险与防范 |
| |
引用本文: | 孔祥省,张玉娇.律师代理企业破产清算中的风险与防范[J].中国科技信息,2005,2(19):243. |
| |
作者姓名: | 孔祥省 张玉娇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疆平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调整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现有的调整企业破产问题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中心环节,企业进入市场首先是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债务人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需要破产就离不开律师的代理,代理企业破产清算就是重中之重的内容,既是涉及到程序问题,又涉及到实质适用法律问题,…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