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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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米花.浅谈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10,7(4):175-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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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米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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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西华县城关中学,西华46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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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审美教育是培养学生发现美,判断美、欣赏美的能力教育。德国著名诗人、哲学家席勒曾指出:“要把感性的人变成理性的人,唯一的途径是先使他变为审美的人”。因此,语文教学要再现出真、善、美的艺术情境。语文教师必须充分利用本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发挥语文教学的审美功能,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能力、审美想象及联想能力,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达到知、情、意的统一,受到美的教育,美的熏陶,从而提高欣赏水平和审美素质,形成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热爱生活,创造美好生活,达到我们语文教学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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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 语文教学 审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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