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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尊重港、澳、台作者的版权
摘    要:近有香港朋友致函国家版权局负责同志,对内地某些出版单位拟擅自大量翻印香港作者亦舒的小说表示不安,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制止此种侵犯版权的行为。继“金庸、梁羽生热”和“琼瑶热”之后,不知某些出版社是否要掀起一股“亦舒热”,作者对此亦感不安。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授权,随意翻印,以至滥编滥印港、澳、台作者的作品,又不付酬,这是一种严重侵犯版权的行为,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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