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在幼儿园大班和学前班中开展幼儿发展水平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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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银亭.朝阳区在幼儿园大班和学前班中开展幼儿发展水平评价工作[J].学前教育,1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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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银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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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朝阳区教育局幼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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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更好地利用“教育评价”这个管理手段,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水平,朝阳区教育局于本学期在全区幼儿园大班和学前班中开展了学龄前五到六岁幼儿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通过开展教育评价,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经过反复实验制定的《评价标准》,既体现了国家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又结合本区实际,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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