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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的荣辱观教育
引用本文:潘从明.音乐教育中的荣辱观教育[J].甘肃教育,2006(21).
作者姓名:潘从明
作者单位:武威职业学院艺术系 甘肃武威
摘    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针对全国人民,尤其是青少年提出的做人的基本准则。“八荣八耻”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是马克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对于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担负着用音乐培养人、教育人的责任。在音乐教育中不论是给学生教唱歌曲,还是演奏乐曲,或是上欣赏课,都无不穿插着对学生荣辱观教育,而且处处都有对学生进行荣辱观教育的素材和契机。如在教唱《唱支山歌给党听》这首歌曲时,其中就有很多很好的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好素材。歌词中有“旧社会鞭子抽我身,母亲只会泪淋林;共产党号召我闹革命,夺过鞭子揍敌人”的内容,这就要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我把党来比母亲的”道理,而且共产党要比母亲还要伟大,母亲只能照顾儿女的衣食,但面对敌人的鞭子却无能为力。经过对比,从而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兰花花序事曲》...

关 键 词:音乐教育  八荣八耻  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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