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目的限制性质探讨 |
| |
作者姓名: | 王守祥 |
| |
作者单位: | 阿坝师专政史系 |
| |
摘 要: | (一)企业法人目的限制的性质在我国民商法学界迄今未见讨论,①因为在我国,民法主要是接受前苏联民法的有关理论,而前苏联民法关于企业法人目的限制的性质主要是实行目的外行为无效制度,即采用权利能力限制说,这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条件下,它对实行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法学理论界,大量的学术著述均其奉为公理,务实界则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坚持凡超出企业法人目的的行为一律无效,然而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这一理论表现出与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矛盾,经营范围外合同无效已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