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是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履行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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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波.减负是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履行的职责[J].林区教学,2014(7):1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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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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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五常市拉林镇第一中学,黑龙江五常1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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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减负"工作是越"减"越"加",学生的"负担"不但未减,反而增加了新的负担,减了而又反复反弹。履行"减负"工作责任的主体包括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四个方面。政府应把"减负"作为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学校应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家庭应发挥好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社会应积极理解支持"减负"。只有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都勇于担当责任,有效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标本兼治,实现切实的"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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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减负 政府 学校 家庭 社会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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