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事业单位工龄津贴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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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朝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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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龄津贴,通常又称工龄工资,是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时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始实行,并经1992年调整,多少能给工作人员带来一点实惠,已为广泛接受的一项工资政策。然而,这项工资政策执行至1993年10月工改,就仅在事业单位中被取消了。1993年工改已实行快两年,取消了事业单位工龄津贴的效果究竟如何?现还有无回过头来重新认识的必要?对此,笔者想发表一点拙见,以求教大方。还是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1985年工改对工龄津贴是如何规定、解释及以后的调整的吧。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5]9号文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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