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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陕西省计委、省人事厅、省教委最近发出通知,下达1997年度“民转公”指标一万名,并就有关选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这次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以考核为依据,凡是符合选招条件经考核合格的民办教师,按教龄长短依次择优录用。这次免试选招的条件是: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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