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点
引用本文:逸公.论点[J].职业教育研究,2006(3):46-46.
作者姓名:逸公
摘    要:实现教育公平,必须克服历史、现实所带来的种种不利因素。这就需要把教育公平的实现看成一个系统的工程,从社会整个系统构成的高度出发,全面考虑教育与社会系统构成中的其他因索的相互联结的关系,切忌“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1)树立公平与效率动态平衡的发展观。公平与效率也有矛盾.但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的对立。(2)加强教育相关的程序法制建设。首先要加快教育资助法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救济制度。(3)树立以受教育者为本的教育理念。公平是一种价值判断,公平的基本含义是无偏袒、无偏见、客观公正,但并不是没有差别。罗尔斯的《正义论》把公平分为两类,一是“均等性”的公平,

关 键 词:教育公平  公平与效率  论点  系统构成  程序法制建设  法律救济制度  《正义论》  不利因素  加强教育  法制体系

论点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