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大方普底中寨彝族陈氏与水安氏的历史关系辨析——兼评《大定府志》的有关讹误
摘    要:中国各民族都有以过继(过房)子为嗣的习俗。即没有儿子的人,可以把弟兄中的多子之一为子,或以其他亲友中的多子之一为子,使没有儿子的人,也得到传宗接代。这种习俗,既行于民间,也见于历史文献,宋欧阳修《文中集》一二○《渡议》,“但习在见闾阊里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元史·刑法志·户婚》“诸乞养过房男子者听,奴婢过房良者禁。”彝文史书《西南彝志》卷七,有彝族六祖慕克克的二十七世孙依蒙迭一支乏嗣,经慕齐齐之后的慕俄格家索阿迭为子。《彝族源流》卷五有:“米靡乏嗣,问窦度继子”。道光《大定府志·水丁安氏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