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未民初燕赵婚姻礼俗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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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梦洋.清未民初燕赵婚姻礼俗的变化[J].档案天地,2006(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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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梦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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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变革剧烈。加之受欧风美雨的冲击,使燕赵地区(主要包括今河北、北京、天津等地)传统婚俗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清末民初燕赵地区婚姻生活中出现新动向。首先表现在主婚权利、媒介方式的转变上。传统婚姻缔结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而男女青年毫无婚姻自主权。近代以来.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社会风气大开.家长独断的主婚权利受到冲击.男女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嫁有了相对自由的权利。如盐山县“民国以来.男女平权之说倡,而婚配自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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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礼俗 清未民初 清末民初 男女平权 婚姻自主权 社会变革 传统婚俗 婚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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