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的写作教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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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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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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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书面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量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透过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在新“课标”背景下,教师必须要突破已经形成的写作教学误区,采用开放式教学方法,放飞学生自由的翅膀,让他们翱翔于创新的天空。为此,笔者作了初步探索。一、解除束缚,凸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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