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写作教学应该贴近学生的实际,要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要着力引导学生关注生活,表达真情实感。习作作为一种运用语言文字来阐述观点、描摹状物、表情达意的特殊化技能,需要在不断地训练中形成。为此,习作教学就应该从一个"微"字入手,以微视角、微笔触来尝试表达,紧密结合语文学习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真切的实践练笔中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提出要巧妙融通,依托口语交际训练微习作;类比移植,紧扣课内阅读训练微习作;链接生活,在率性表达中训练微习作;直入心灵,在叩问自我中训练微习作,为学生核心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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