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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者有其屋”到“住有所居”——论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及其实现
引用本文:王思锋,郭斌.从“居者有其屋”到“住有所居”——论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及其实现[J].未来与发展,2011(5):47-50,36.
作者姓名:王思锋  郭斌
作者单位:1. 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2.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住宅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摘    要:关注百姓住房困难、保障公民居住权益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民生话题,也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从我国实际出发,确立合理的住房保障目标,对于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长远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目标经历了由"居者有其屋"到"住有所居"的科学转变。"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建立包括普通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更需要尽快制定住房保障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公民的居住权益,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公民的住房需求。

关 键 词:居者有其屋  住有所居  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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