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教育信访督察督办工作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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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办厅〔2006〕16号(2006年10月11日)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访督察督办工作,结合教育信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信访督察督办工作。要把督察督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要信访事项,领导同志要亲自参与督察督办。要健全督察督办工作机制,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教育信访督察督办工作。二、教育信访督察督办工作要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强化工作责任,维护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和谐。在工作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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