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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安庆钊.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J].许昌学院学报,2001,20(4):99-100.
作者姓名:安庆钊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原<会计法>无法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2000年7月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法>加强了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更有利于会计人员行使权力;规定单位负责人要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规定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仍需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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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0-9949(2001)04-0099-02
修稿时间:2000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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