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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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晓声.论敬畏[J].学习之友,2013(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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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晓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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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值得人类敬畏的事已经不多了,却更有质量了。比如法律,人类每日之为“神圣的法律”。法律无情,故人畏之;法律公正,故人敬之;法律的天平一旦歪斜,全社会的心理平衡便紊乱了。除了法律,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倘不善良,一颗搏动了八十年的心,即使还像运动健将的心一般跳得强劲有力,那也只能说是一颗好的心脏而已。这样的人,是没良心可言的。没良心可言的人难以长久,其坏是迟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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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敬畏 法律公正 心理平衡 文化主张 人类 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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