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透明政府及其实现——兼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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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晓丽,毛寿龙.论透明政府及其实现——兼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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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丽 毛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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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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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985社科规划项目:"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创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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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状态,透明政府必须做到政府部门职责、办事程序和政府决策的公开与透明.这可以从委托代理人理论和后现代的话语理论中寻找有力的支撑.我国透明政府的构建在地方各级政府的不断探索中步步前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透明政府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条例>在具体的执行中还要从理念内化、防止<条例>"例外"扩大和认知度方面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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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透明政府 信息公开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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