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新闻侵权主体 |
| |
作者姓名: | 张双龙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
| |
摘 要: | 在新闻侵权中,如何确定侵权主体,法学界、新闻界有多种议论。起因说认为,谁为具有侵权内容的文章提供原始素材的,谁就是侵权主体。执笔说认为侵权文章撰稿人是侵权主体。权力说认为有权签发文章的人是侵权主体。控告说认为受害人控告谁,谁就是侵权主体。实现说认为刊载侵权文章的报刊社是侵权主体。过去,司法实践中也有两种意见:一、作者和报刊视为共同侵权主体;二,如作者是履行职务的记者,该记者不能作为侵权主体,只有报刊社才能作为侵权主体。理由是,为履行职务的记者所发表的文章是在接受报刊社下达的任务后进行采访撰写的,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