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新闻出版业增值税制的优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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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富强,陈思瑞.“营改增”背景下新闻出版业增值税制的优化设计[J].出版发行研究,2018(6):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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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富强 陈思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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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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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税收公平正义价值下房地产税立法的顶层设计研究”(14BFX09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营改增’试点扩围与国民收入分配正义价值的实现”(13YJA8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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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时代背景下,新闻出版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税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面对“营改增”全面扩围,新闻出版业的增值税制势必因广告业、展销业、物流业等关联行业改征增值税而进行相应优化,否则难以实现产业的做大做强.为此,以税收“法定、公平、效率”三大原则为标准,审视我国当前新闻出版业增值税制存在的制度缺陷,并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的立法经验进行制度优化,对推进我国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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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改增 新闻出版业 税法原则 优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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