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中一系列值得关注的疑难问题及相应对策(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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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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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为持L、F、X签证的外国人办理专家证的问题。(1)必须是副教授、副研究员(规模以上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驻华机构的首席代表)以及相当职务的高级专家;(2)必须是国内单位急需(有聘请单位的公函);(3)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指定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4)必须与聘请单位签订标准合同;(5)必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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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国人 管理工作 专家 疑难 副总经理 医疗机构 标准合同 研究员 单位 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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