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埠前后的闽台郊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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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鸿丽.开埠前后的闽台郊商[J].兰台世界,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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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鸿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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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泉州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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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郊的发展状况
清初,为切断东南沿海居民与台湾郑氏政权的联系,清朝实施严厉的禁海政策,迁界移民,荒墟沿海田园,"片板不许入海",严禁通商贸易,然台湾"国虽以农为本,而无商以通之,则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利不足以及远,物不足以相供而货殖之途塞矣"1]613.因此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统一台湾,第二年即被迫宣布解除海禁,允准商民出海,规定福建厦门与台湾鹿耳门两港为大陆与台湾对渡直航的口岸,经营两岸贸易.两岸各行业进出口商行需要一种机构来加强同行业商人间的协作,协调贸易纠纷,实现公平竞争,于是雍正初年出现了行会性商业团体——"郊"的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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