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与“二权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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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光振.现代企业制度与“二权分离”[J].平原大学学报,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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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光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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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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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这对我国长时期的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千有力的推动。之后,国家对企业扩权让利,并实行承包责任制和租赁制,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企业改革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深化改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新的二权分离,“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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