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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内普通高校招收海外华侨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侨办,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做好海外华侨学生回国到普通高校学习工作,增进华侨青年对祖国的了解,维系他们与祖国的情感,现就调整国内普通高校通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途径录取的海外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对华侨学生收费标准1.对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华侨学生与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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