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中教研员工作的“六”字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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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爱国.新课改中教研员工作的“六”字方针[J].当代教育论坛,2006(9):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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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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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研究”是教研员的工作前提
所谓“研究”,“是指教研员应当根据我国特别是当地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先进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应用性研究,力求能够站得高,看得远,推动学科教学工作的与时俱进”。根据中小学教育工作的特点,教研员在实施新课程当中,怎样发挥研究作用?笔者认为要在如下四个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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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研员工作 教育理论 与时俱进 中小学 课程改革 “六”字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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