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与“学”的实践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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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世海.“讲”与“学”的实践探讨[J].甘肃教育,2008(3):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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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世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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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靖远县五合学区,甘肃靖远7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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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和义务是“讲”。不讲。怎为人师?但要少讲、精讲。讲到火候。讲到学生心里去。要以自己的“讲”激励学生去“讲”。我讲朱自清《春》时,先选择描写“春风”一段,从运用修辞(引用、比喻、拟人)、描写角度(听觉、视觉、嗅觉)、语言特点(形象准确)几方面具体表明了我“独到”的见解和感受,然后让学生也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一段来“讲”。学生讲的过程中,我适时引导,其他学生适时补充,争先恐后地讲述与众不同的意见。例如讲到描写“春草”的一段时,一般学生都能说出“钻”、“嫩嫩的”、“绿绿的”、“软绵绵的”等词语的简洁、传神。有个学生还认为“打两个滚儿”虽然不是直接写草。而是写人,但通过这句话,却似乎能嗅到青草的味道,小时候就有过这样的体会,棒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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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讲” “学” 关系 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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