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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高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李亚东,田凌晖.应提高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主体地位[J].中小学管理,2003(3):9-9.
作者姓名:李亚东  田凌晖
作者单位: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李亚东),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田凌晖)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中统一的课程管理体制,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后,学校课程管理才被提到议事日程。现在,我国“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这既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也是顺应“共同参与课程决策”的国际潮流的需要。为了克服“大一统”的惯性,切实进行课程管理体制的改革,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在“三级课程管理”中主体地位的认识。第一,学校是具有独立地位的…

关 键 词:学校  课程管理  主体地位  教材选择权  课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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