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学之道(十八)——看警告处分有感 |
| |
引用本文: | 萧宗六.我的治学之道(十八)——看警告处分有感[J].中小学管理,2003(12). |
| |
作者姓名: | 萧宗六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 |
| |
摘 要: | 1988年1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某重点小学办公楼下的黑板上,贴有这样一张处分学生的“大字报”,全文如下:警告处分×××是我校五年级二班的学生,二年级加入少先队组织,该生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在校外偷商店的东西,多次欺辱女同学,在校内小偷小摸不断,影响极坏,学校领导,班主任,大队部多次对他进行教育,他仍未有悔改之心。经学校研究,大队部决定,给予警告处分,从本周起停学两周。××小学少先队大队部(盖章)88年1月5日从中可以看出,这所学校对受处分学生做了不少工作,但这张处分公告却写得很不规范。学校是教育机构,每做一件事,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