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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思维的培育与生成--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法治视界
作者姓名:孙召路
作者单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政系
摘    要:从小学来到了中学以后的青少年,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而活力四射,又有少年的稚气、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和盲动。那么,如何去培育、引导并使之生成法律思维习惯,使他们稚嫩的思维之花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绽放,就成为了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一、青少年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所谓法律思维也就是合法性思维,是一种按照法律自身的逻辑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优先或者合法性优先,是法治原则和法律理念所必然要求的一种思维方式。

关 键 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法律思维 青少年 中学 培育 视界 法治 思维习惯 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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