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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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到2007年,建成示范性民办普通高中10所,中、高等职业学校15所,幼儿园20所。民办学校建校用地和基本建设,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职业学校和主要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发展。会议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进多元化投资、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办学的新模式、新机制,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成都市教育事业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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