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5年1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被告人之一曾爱云无罪。曾爱云,1997年考入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2003年,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10月曾爱云认识了同级研究生李霞。彼时,李霞正与恋爱4年的周玉衡闹分手,与曾爱云渐渐互生好感。10月27日晚11点40分左右,周玉衡的尸体在学校工科南楼外的草丛中被发现。从2004年9月,曾爱云第一次被认定为谋杀周玉衡的主犯被判处死刑,到2015年7月被无罪释放,曾爱云先后在湘潭市和湘潭县看守所里度过了4382天,从26岁到38岁。据了解,此案的无罪判决是基于疑罪从无原则,和亡者归来、真凶出现后判决无罪的案子截然不同。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稳步推进中。这里整理了郭子俊和何家弘回顾1995年美国辛普森案的裁决,从中可以知道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了解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和变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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