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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责任主体为对象的培训项目运作体系(三)——项目运行前的准备
作者姓名:祖钦先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人力资源处
摘    要:一.用人单位的准备1、确定承办学校。用人单位培训项目牵头部门(即提出办班申请,牵头对培训项目进行组织与落实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依据培训计划安排,于项目启动前10-15天向培训主管部门提出培训项目实施意向,牵头协调培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培训主管部门依据培训项目牵头部门的培训意向.

关 键 词:培训项目  运作体系  责任主体  运行  用人单位  主管部门  计划安排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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