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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隐私,应当受到大人的尊重
作者姓名:李楠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金拇指幼儿园
摘    要:说到"隐私",不少人总觉得这是成人的事,与孩子特别是与幼儿根本不搭边。其实,这种观点有些偏颇。客观地说,幼儿也有隐私。一般来说,幼儿的隐私主要是其生活中不愿意为他人所知晓的事情。其中,大到父母离异,小到自己身上长了一颗黑痣等。通常情况下,2岁半的孩子就知"羞耻",其主要表现为:在别人面前袒露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时,会产生羞耻感。3周岁的孩子会有一些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小秘密,比如:对尿床之类的"毛病"十分敏感,觉得这会使自己在同伴面前"丢人"。4岁以后的孩子则会有越来越多不希望别人知道的事,比如:对于自己过胖、过瘦、眼小等生理或身体上的缺陷,往往相当敏感。若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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