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让渡视野下教育行政权让渡的理论探索——基于我国外资教育机构设立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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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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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鸡文理学院,陕西宝鸡72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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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课题“陕西地市本科高校课程建设与区域社会发展需要的对接研究”(12JK0086);宝鸡文理学院2011年院级重点项目“地方高校课程建设与区域社会发展需要的对接研究”(ZK1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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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行政权是国家管理教育事务的日常性权利,在学校教育中它包括学校设置权、教师聘任权、招生权、学业评定权、课程设置权和教材编写权,其中学校设置权是核心权利,不可让渡,其余权利是非核心权利,可以适时适度地让渡,但其让渡应经得起民族心理、法律制度、让渡层次、文化保护和利益划分的逐一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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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会学校 教育主权 教育行政权 让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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