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再论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引入与法学教学改革的尝试
引用本文:陈东果.再论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引入与法学教学改革的尝试[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09(5):52-54.
作者姓名:陈东果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基金项目:2008年信阳师范学院教改立项课题《法律诊所教学模式与我院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法律诊所教学模式起源于美国,2000年开始落户中国。法律诊所式教育不仅能使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践操作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增强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综合技巧。该模式既具有广泛的先进性,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诊所式教学模式对法学院系正在进行的法学教学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许多高校已着手开展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尝试。

关 键 词:法律诊所  教学模式  教学方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