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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字稿·
摘    要:临澧县落实民办教师报酬县委和县政府决定,从一九八四年起,民办教师报酬的集体补助部分,实行全县统筹。工资标准,每月人平集体补助29元,全年补助350元。统筹办法:年初由县财政将负担任务按上年度末上报人口数的95%下达到各社(乡镇)及厂矿、企事业单位,然后由各单位按季度上墩县财政,再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按季拨给县教育局,发到民办教师本人。 (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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