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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出版社检查大量出版《爱娃与希特勒》的错误
作者单位:云南人民出版社
摘    要:6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印的《文艺通报》第12期刊登了《为什么要翻译和大量出版〈爱娃与希特勒〉?》一文。文章中指出:“这是一部专门写希特勒的私生活,特别是他的性生活的书”,“并有希特勒的变态性行为的不堪入目的详细描述”,“把这本书作为‘历史知识读物’提供给一般读者阅读,是完全不适当的。”文章说:“这是出版工作从‘向钱看’的经营观点出发,打着普及历史知识的幌子进行‘文化走私’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应当予以批评和纠正的。”云南人民出版社看到这一期通报后,进行了检查,并于7月13日写出了检查报告。现将这份检查报告刊登于下,以期引起广大出版工作者的注意,并引以为戒。近几年来,我们出版工作者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同志受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潮影响,在工作中偏离了党的出版方针,大量印制了一些消极作用很大的书,以迎合某些读者的不健康的情趣。广大读者对此早已表示不满。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原国家出版局也曾多次批评过这种现象,并采取过一些措施。目前这种情况已有改变。我们希望大家通过象云南人民出版社大量出版《爱娃与希特勒》这样的具体事例,结合对党的十二大文件的学习,从思想上进一步解决出版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问题,使我们出版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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